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成市监罚[2023]ZF4-4号)
日期:2023-10-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因你公司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本局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成市监罚[2023]ZF4-4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