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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两千年封建时代之中,一个封建王朝的陨落,必然是伴随着政治的腐败,从而引起政局动荡,烽烟四起,国力内耗,最终走向末路。
因此,腐败对于任何时代的政权而言都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即使是现代文明之下,反腐肃贪是每个国家时时警惕的热门话题。
朱元璋出身于社会底层,少年朱元璋对于元末的腐败统治,有着铭心刻骨的痛与恨,这种内心的厌恶与仇恨,让明帝国初期的官场上时不时存在着对贪腐矫枉过正的情况,这种矫枉过正往往会在明王朝掀起一阵阵血雨腥风。
公元1385年,御史于敏,丁廷举向朱元璋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借着职务之便,与北平布政使李彧、按察使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人互相勾结,私吞税赋,克扣税粮,巧立名目,倒卖官粮,中饱私囊。
在吴庸的酷烈审讯手段下,发现郭桓等人倒卖官粮给江南富商,数额足有700万石,并同时勾结地方官吏私分浙西四府秋粮190万石,并且借着借征收赋税之机,加收“水脚钱”“口食钱”等苛捐杂税来中饱私囊。
随着吴庸更深入地挖掘,牵连出了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等主犯,还有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员数百人,地方官吏牵涉达数万人。
郭桓把官粮以及贪墨来的各地税赋,以低价卖给江南富商,江南富商再以高价把到手的粮食分给分销商,再至普通百姓手中,富商巨贾们赚得盆满钵满。
根据郭桓等人所供,沿着官粮倒卖的途径,暴怒之下的朱元璋对于这些富商进行了疯狂打压和残酷剥削。
但凡涉及于郭桓案之中的富商,甚至包括一些普通富户被纷纷下狱,严刑拷打,在严刑峻法之下,有人为了逃避刑法,不惜大肆攀咬他们,郭桓案的影响在全国范围之中被迅速扩大,到了人人“谈郭桓而色变”的地步。
只要与被倒卖的官粮相关,士绅地主,官吏小民,重者族诛,家产充公,轻者流放,家产充公,这一场对于官粮的强制追回,影响之大远远超过的郭桓案件本身的处理,大批地主士绅和中产家庭一夜之间化为流民,一无所有,一清二白。
郭桓案之后,朱元璋为了平息化解文武朝臣的怨气,以及民间各方势力对于朝廷的敌意,朱元璋以“酷吏”之名,处死了主审官吴庸,才使得这一场震惊整个大明帝国的贪腐案落下帷幕。
首先,郭桓案牵连之广,在中国两千年封建史上都是罕见的,官员们能够轻易被牵涉其中,这与朱元璋所实行的“低薪养廉”有直接关系,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王朝中,朱元璋时期的官员俸禄达到了一个低谷时期,基层官员仅凭着合法俸禄很难维持日常生活。
对于一个官员来说,他不仅需要供养家族、幕僚及礼仪性开支,比如婚丧嫁娶,还有官员们需要自掏腰包支付衙署运作费用,如雇佣吏员、维护治安等,例如县衙需承担差役薪资,但此类支出未列入俸禄预算,迫使官员挪用俸禄或摊派。
官员们在微薄的俸禄条件下,很难经受来自财富的诱惑,这给郭桓拉拢官员,进而倒卖官粮创造了条件。
郭桓案被御史于敏,丁廷举告发是在1385年,这说明郭桓案在1385年之前发生的,郭桓案数额之巨大,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粮食的运输在明王朝的运输条件下,始终是一个漫长的问题。
但是在郭桓倒卖官粮的过程中,整个大明王朝的司法体系竟然毫无察觉,明王朝初期设置有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来作为监察机构存在的。
都察院负责监督官员的言行、弹劾违法乱纪的官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等,六科给事中则负责谏言献策、审核奏章、监督吏治等,与都察院共同构成了明朝的监察体系。
锦衣卫作为一个情报机构,刺探官员民间,职责范围之广令人昨舌,明王朝官员对其畏之如虎,但偏偏这些应该是无孔不入的耳朵,却偏偏在郭桓案中如同摆设,这不能不说明王朝初期的监察机构,存在着巨大的漏洞。
还有,在朱元璋撤销中书省之后,形成了高度中央集权的皇帝,无法有效形成对于朝廷执行部门的督查,以至于郭桓作为户部侍郎,就能够掀起如此滔天巨案,这说明朱元璋撤销中书省的弊端已经逐步出现。
不论是在古代封建王朝还是现在文明社会,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父母官而言,能够造福一方,能够安定民心,能够强大国力,但是在贪官墨吏手中,就会成为刺向百姓的尖刀,善用权力,是封建王朝留给我们当前文明社会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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