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功受禄背后真相是什么?
我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初步拟定学生须在专科就读期间专业成绩排名前40%的具备专升本报名资格,具体规定将于9月底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公布,请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官网的相关通知。
关于2024年专升本学生排名,是按统一专业学生第五学期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成绩(重修课程无论高低均按60分计) 排序。
1. 三年制学生按前五学期修读的专业课程计算。若第五学期期末正课(不含重修)有考核未通过的课程,允许第六学期开学补考完成后纳入成绩排名计算。
2.五年制学生按前三学期修读的专业课程计算。若第三学期期末正课(不含重修)有老核未通过的课程,允许第四学期开学补考完成后纳入成绩排名计算。
若2024年教育厅下发的专升本文件有具体规定,则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如果没有详细明确,我校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技能)课程板块进行排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推荐选拔工作,坚持择优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升本推荐学生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学工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监察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构成。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办分室主任,负责专升本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升本推荐工作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推荐工作组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专升本推荐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组织、宣传、推荐工作,部门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确保推荐工作程序规范、公正公平、顺利实施。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五年制);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毕业生)。
3.专科阶段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此条从2024年执行)。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推荐条件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1)每年3月初凡符合专升本考试推荐对象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一并提交电子文档),名单报送后不得增加和替换。
(2)教务处会同学工部等部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教务处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缴费确认。
专升本考试结束后,学生本人可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相关规定的学生,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在线学历认证报告、部队服役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供教务处审核。
5.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推荐工作,及时传达正确解读、宣传专升本政策、相关要求和推荐程序。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